高新区马厂湖朱沂路南段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高新区马厂湖朱沂路南段道路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对高新区马厂湖朱沂路南段道路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单位。
一、工程概况
1、本次招标工程的主要内容包括:高新区马厂湖朱沂路南段道路工程施工(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建设地点为:高新区马厂湖镇朱沂路。
3、工期为:日历天数45天。
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6、项目说明:
高新区马厂湖朱沂路南段道路工程,工程位于高新区马厂湖镇,主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道路全长约277米,道路宽度为15米,工程总造价约为120万元。
二、工程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施工单位必须具备水稳或沥青拌合站,如发现为挂靠公司的,投标保证金不给予退还,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
四、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的单位须携带以下证件到山东中成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理资格预审事宜,资格预审合格后须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总服务台缴纳投标保证金2万元。只有资格预审合格、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1、资质证书(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营业执照(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建设工程计价资格手册(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5、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6、拟承揽本工程项目经理(由注册建造师担任)近年来承揽同类型工程中标通知书、承发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7、拟承揽本工程项目经理(由注册建造师担任)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0或2011年度,需明确到个人),注册建造师同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8、外地企业进临须出具所在地市级以上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承揽工程无违法违规行为书面证明(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9、工程所在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预存农民工工资储备金缴纳证明(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10、企业所在地或长期从事工程施工活动所在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11、外地企业须出具进临备案证明(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12、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中项目经理(由注册建造师担任)经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高新区马厂湖朱沂路南段道路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本次招标需提供叁份资格预审申请书(须胶装)。
五、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到山东中成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文件费300元/份,凡已售出的招标文件资料,由投标申请人自行保管,其付出费用不予退回。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六、招标日程安排:
1、报名、资格预审时间:2011年7月27日至2011年8月2日,每日8:00至12:00,14:00至17:00,过时不予受理。
单 位:山东中成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沂市沂蒙路北段(祊河桥北)环球国际六楼第一中介办公室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539)7163606、7111130 传真:7163606
2、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8月3日至2011年8月9日,每日8:00至12:00,14:00至17:00,过时不予受理。
单 位:山东中成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沂市沂蒙路北段(祊河桥北)环球国际六楼第一中介办公室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539)7163606、7111130 传真:7163606
3、现场勘察答疑时间:2011年8月10日10:00时
答疑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临沂市沂蒙路北段(祊河桥北)环球国际四楼
联系电话:(0539)7163606、7111130 传真:7163606
4、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8月25日9:00时前,过时作废。
标书投送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临沂市沂蒙路北段(祊河桥北)环球国际四楼
联系电话:(0539)7163606、7111130 传真:7163606
5、开标时间:2011年8月25日9:00时
开标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临沂市沂蒙路北段(祊河桥北)环球国际四楼
联系电话:(0539)7163606、7111130 传真:7163606
招标人:临沂高新区马厂湖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中成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